大眾演唱報名表
活動內容及辦法
- 本活動之流行音樂專業舞台,開放予一般民眾公開展現音樂才華之機會,體驗明星般的演出樂趣。
- 每組限1~5人之團體或個人報名 (6人以上團體請洽執行單位),需以原創音樂或自彈自唱方式演出,報名資料並經審核通過者。
- 每組演出時間以2~3首歌(含進退場約20分鐘)為限,演出內容限台灣流行音樂相關之演唱、演奏或舞蹈,惟考量舞台安全,內容不宜為肢體動作較激烈之表演方式,並需遵守社會善良風俗。
- 演出者請穿著符合演出內容或正式服裝,並自備化妝、造型及髮型等。
- 演出者需配合於表演前一小時至活動現場報到,並進行彩排。
- 現場提供燈光、音響、一組電子琴及爵士鼓等專業設備,報名成功,審核通過後,執行單位會依表內容協調演出使用。
- 活動將全程錄影,並開放於活動結束後索取影片(請逕洽執行單位)。影片僅提供保存紀念,若有使用該影片於其他用途,則相關之智慧財產權須由使用者自理,與本案各相關單位無關。
- 本活動報名表經送出,即表示演出者及其代理人同意演出之影音紀錄,永久授權文化部及臺北市政府文化局。
- 報名並演出完成者,執行單位將致贈車馬費,每組(場次)NT$1,500,每組並需推派代表人簽屬相關支領單據。
活動期程

活動地點
- 松山文創園區/三號倉庫/表演舞台
報名資格
- 一般大眾,以學生及具原創作品者優先考慮,並可完整流暢演出者。
報名方式
- 於本活動官網填寫報名表,並提供表演紀錄影片之影音網址連結(如YouTube或Facebook)。
- 報名時請同時提供表演曲目之詞曲作者及所屬集管團體(不詳者可不填)等資訊,以利主辦單位處理音樂著作公開演出授權。
- 執行單位於收到報名資料並經審核其內容後,將個別通知入選者(e-mail或傳真),入選者需於指定時間內回覆確認,否則視同棄權,由執行單位另行安排替補。
- 主辦單位保留節目內容及活動時程之審酌權。
- 若有疑義,請洽執行單位:陳靜梅小姐 (02)2351-8880/105doca.service@gmail.com。